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的
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暂行管理办法》(教务处[2012]39号)文件要求,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届毕业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按照要求与程序,对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的作品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质量。具体文件、相关表格详见附件。
审核公示后,请将公示结果于11月16日之前报教务处。
联系人:徐璐琪
联系电话:88297023
附件一:《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暂行管理办法》(内含 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表、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学术成果代替毕业设计(论文)信息公示表)
附件二:学术成果使用授权书
教务处
2016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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